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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抓紧完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初始数据库的通知 (预通知)

来源: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‍ 作者: 时间:2020-08-05

关于抓紧完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初始数据库的通知 (预通知)

各市州、甘肃矿区、兰州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级核查监理单位、独立区作业单位:

省三调办根据流量分析和各地核实情况,汇总整理现阶段急需解决的各类问题,并于 4 月 17 日请示国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)。按照全国三调办指导意见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充分认识初始库完善的重要性

三调成果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、自然资源确权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系列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依据,初始数据库是开展土地流量流向变化分析、统一时点更新等后续工作的基 础,其成果质量真实准确是保障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。目前,全省正在进行三调初始库问题查摆和完善工作,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初始库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抓住此次初始成果完善的重要窗口期,结合当地实际,全面清查问题,认真组织整改,及时上报。

二、修改完善内容

(一)权属问题。经核实,全省国有土地面积较二调有所减少,普遍存在:将国有荒山、荒坡、河流水面等误调为集体土地;部分地类权属未按征地红线上图(如铁路、公路等);原国有独立工矿仓储范围内的非建设用地调查为集体土地;原军事用地权属界线范围缩小;已征用并建设的土地调查集体土地等问题,同时,大部分县(市、区)对所有权和使用权未完全区分。请各地在初始成果完善时全面修改权属调查错误,并以县为单位提交修改说明。

(二)坡度问题。按照全国三调办《关于进一步核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坡度数据的通知》要求,我省对坡度图成果中存在的空洞、裂隙、与行政界线不完全套和等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。各县要在初始成果上报时,在省级核查地点替换最终坡度图,进行赋值后开展数据库质检。

(三)坡地梯田问题。省级核实发现,部分地区坡地梯田标注不合理,梯田面积减少。请各地按实地现状进一步核实耕地类别,修改完善坡地梯田属性标注,并以县为单位提交修改说明。

(四)其他属性问题。省级核查发现各县普遍存在沙荒耕地、灌丛草地、林粮间作、粮与非粮、林区耕地、废弃与垃圾填埋等属性标注不全或漏标的问题。此类问题在初始成 果完善时修改,并以县为单位提交相关部门证明材料(数据、文件或保密协议等)。

1.沙荒耕地和盐碱化耕地。依据农业、生态、环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图层进行属性标注的完善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灌丛草地。前期汇总发现各地普遍存在灌丛草地标注不全的问题。各地需结合林业部门调查资料,采用典型举证、归类举证进行补充标注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3.林粮间作。依据林业部门退耕还林资料补充完善耕地的林粮间作属性,并提供退耕还林图层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
(五)湿地错误、城镇周边公园与绿地、窑洞标注、沟壑扣除、祁连山林地等错误。由于此类问题修改需实地举证, 且会引起地类变化,各地按相关要求举证后,与复核列表中的错误图斑一并在统一时点更新时进行修改。除接边产生的地类变化外,其他的地类属性均不得在初始库中修改。

三、成果提交要求

(一)全省三调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为保障我省顺利按期上报三调初始库,全面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工作。请各地务必于2020年 5月6日起在省三调办(自然资源大厦东二楼)上报初始库,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。

(二)上交的初始数据库与 2019 年 12 月复核数据库对比,凡修改的图斑均要在《三调初始数据库修改记录表》(MDB)中逐项填写,记录表模板在全省三调 QQ 交流群中自行下载使用。

请各市州收到此通知 2 日内,传达所辖县区并督促县区通知到项目承担单位。

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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